中介代签的租房合同不一定有效。
一般没有中介(正规中介)代签的道理,除非有以下两种情况:
1、房主确实不在当地,给中介委托书,房产证原件;
2、中介已经将这间房子承租下来,将此房二次出租,也需要有他和房东的协议、房产证复印件等等。
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如下问题:
1、看房东的房产证,避免二房东的出现。可以请求房东提供房产证,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。以免在租进之后找不到二房东,又被原先的房东赶走的事项;
2、房租及支付方式。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,在租赁期限内,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。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、按半年付、按季付。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,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,要求给予一些优惠。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,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;
3、租赁期限。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具体的租赁期限。以免发生纠纷;
4、违约责任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要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。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,是无效的,不受法律保护;
5、验房要仔细,房子有任何小毛病都要写进交房单,特别是从中介租房的时候,不然退房的时候就要扯皮。
综上所述,如果中介公司没有获得房东的许可,那么签订的合同就无效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一十九条
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,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。
第九百二十条
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,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。
第九百二十一条
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。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,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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